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一季度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信息维权通报。据通报,2019年1-3月,安庆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专线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801件。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百货类商品、汽车配件质量以及汽车维修服务质量、预付式消费类等相关服务类投诉举报占较大比重。
一季度商品类投诉举报共计473件。其中,日用百货类投诉131件,主要涉及春节期间服装鞋帽的质量以及退换货纠纷等问题。食品类投诉102件,主要投诉问题主要集中为:销售的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购买的食品、饮料、奶制品过期变质或存在质量问题等。交通工具类投诉77件,主要是实体店宣传的商品性能描述与实际不符、“三包”期内车辆出现发动机抖动、漏油、变速箱异响等配件商品质量问题纠纷。珠宝饰品类8件,其中以珠宝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标等级含量的情况较多。
一季度服务类投诉共计319件。其中,预付式类投诉124件,投诉范围主要集中在餐饮、美容美发、体育健身、娱乐洗浴、车辆清洗等服务行业,这些商家往往因为经营不善,关门倒闭,不兑现服务承诺或者是设置霸王条款,导致消费者退卡难。广告类投诉104件,主要问题集中在网店经营者运用不规范的广告宣传语误导消费者等,这样的投诉占广告投诉总量83.9%。数据表明,市场监管部门还需继续加大对虚假广告方面的查处力度,依法整治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电信服务与互联网服务类投诉问题30件,集中在办理宽带业务后运营商拖延安装;宽带、固话报修后不及时维修或未彻底修复导致故障重复出现;手机计费不明晰,运营商不及时进行话费及流量提醒;未经消费者认可,运营商擅自开通收费业务或变更套餐。
典型案例和维权事例
1、购车自燃引起的消费纠纷
某消费者2013年购的车子,前不久发生自燃,车子被烧毁,要求换一部车,消费者在与商家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投诉到12315中心请求帮助,后在12315中心的帮助下,和商家取得联系,经调解,消费者支付180元费用,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一台车,双方和解,消费者表示满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预定婚宴遭到违约的纠纷
冯女士投诉称年前举办婚宴,在“XX酒店”当时预订了11点桌,每桌1388元,2018年12月4日举办婚宴,只开了10桌。在结账时要求按11桌交钱,合计交了1万5千多元,商家开了收据,且注明:这一桌以后可以消费。冯女士这几天去消费,商家答复说过期了,不能消费。所以该消费者打电话向12315进行投诉。经过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经过市场监管人员调解,双方在2019年3月4日调解达成一致:冯女士可以在任何时间去酒店等值消费一次,消费者表示满意。
“商家这样的行为,涉嫌合同违约的情况。”安庆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家如有书面承诺,消费者要保留好相应的凭证。如商家未在合同期间履行承诺,消费者可根据凭证提出相应合理的诉求,对应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会予以帮助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