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网站获悉,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51件,同比上涨218.75%,其中五成以上为健身服务投诉。合同问题仍是投诉的焦点。
2019年1月8日,省消协接到长春市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其2017年10月在博佰力健身养生会所购买了60课时私教课。由于健身会所多次更换教练,赵先生提出退款要求,该会所经理却以合同中规定“私教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款。消协调查得知,该会所与赵先生签订的书面合同没有提供给消费者,且商家以无法查询消费者客户资料、消费记录、服务合同为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该经营者涉嫌违反《合同法》以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投诉已转交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立案调查。
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加入到健身的行列。由于健身服务多采用预付式消费方式,因此,健身服务预付卡消费纠纷日渐成为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热点。健身服务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有:
一是由于店铺倒闭经营者卷款跑路、经营者变更不承担原有债务或参与开业活动办卡后店铺长时间不开业等,造成消费者办理的健身卡无法正常使用;
二是存在虚假宣传或承诺不兑现的情况,经营者未按承诺提供相应服务或随意变更健身地点、设施、课程、教练,随意缩减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等;
三是对于消费者因合理原因提出的退费要求无理拒绝或无故拖延;四是商家单方面设定“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会员卡遗失不补”、“会员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等不平等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