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杨吉福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双凤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食品消费纠纷。最终,商家赔偿消费者1000元。
7月12日上午,双凤市场监管所接到一个投诉电话,一名女士称孩子在某连锁快餐店吃的馄饨有酸馊味,要求调查处理。两名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分别向投诉人和快餐店店长了解情况。调查得知,当天早上,孩子在姑姑的陪同下打包购买了一份儿童套餐,其中包括一份馄饨。9点左右,投诉人来到店里反映馄饨有酸馊味,怀疑变质。店长立即安排副店长与姑姑一起将孩子带到安徽省立医院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门店的后厨、备餐间、仓储室等进行检查。该店卫生状况良好,台账登记规范,未见腐败过期食物。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10点钟左右,投诉人接到姑姑的电话,称孩子暂时没有问题。双方约定观察两日再进行调解处理。
7月15日,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凤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联系双方到市场监管所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同时对经营者提出,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严把原料质量关,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
通过学习宣传,双方统一了认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某连锁快餐店赔付投诉人1000元作为补偿。7月17日,双方在双凤市场监管所签了和解协议书,此次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