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因疫情滞留广东韶关的湖北籍男子卢先生在派出所民警的引导下,找到乳源瑶族自治县消委会求助。“我一年多前在乳源打工时,交了1000元预付款学电脑,但是还没学会就回家了……”据介绍,卢先生一年多前向乳源某商家预付了1000元学习电脑技术(商家承诺包教会),后因事返乡中断了学习,之后一直没有主动联系商家协商相关事宜。2019年底,他第二次来韶寻找工作未果,返乡前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滞留韶关至今。他想起了当初学电脑交的预付款,希望与商家协商并退还剩余款项。
尽管卢先生无法提供交纳预付款的凭证,但因情况特殊,乳源瑶族自治县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与商家负责人取得了联系。通过细致的情况调查,工作人员查找到了当时交纳预付款的记录。在公安部门确认卢先生已入住宾馆20多天进行相应的观察并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乳源瑶族自治县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和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的规定,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向卢先生退还款项800元,卢先生对调解工作表示满意。(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林钟贤 丘月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