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3月2日消息,2020年1月,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消费投诉1610件,其中商品消费投诉1160件,服务消费投诉450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31万元。
商品消费类投诉
类别 | 2020年1月消费投诉量(件) |
食品 | 205 |
药品、保健品等 | 111 |
化妆品 | 9 |
服装 | 263 |
家居用品 | 68 |
家用电器 | 69 |
计算机、通讯产品 | 42 |
房屋 | 98 |
装修建材 | 26 |
交通工具 | 96 |
其他 | 173 |
合计 | 1160 |
服务消费类投诉
类别 | 2020年1月消费投诉量(件) |
餐饮服务 | 66 |
住宿服务 | 21 |
美容美发 | 97 |
洗涤服务 | 15 |
互联网服务 | 14 |
电信服务 | 9 |
房屋装修服务 | 12 |
教育培训服务 | 18 |
租赁服务 | 3 |
中介服务 | 6 |
其它 | 189 |
合计 | 450 |
典型案例消费警示:
春节前,市民王女士向平湖某餐饮公司预订了除夕年夜饭,预先支付定金500元。预定当天,嘉兴就正式发布了疫情防控措施。再三考虑之后,王女士立即打电话给饭店要求退订。餐饮公司刘主管认为是消费者违约,不予退还定金,且态度比较强硬。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女士向嘉兴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接诉后,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上了餐饮公司王经理;随后消费者、王经理进行三方通话开展远程调解,宣传了疫情防控的政策。不到一个小时,王经理通过微信转账退回给王女士500定金,并向王女士致歉,该起投诉圆满解决。
这段时间以来,由于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嘉兴市各地都对相关的旅游、住宿、餐饮等公共服务行业制定了一些临时性的限制经营的措施。嘉兴市场监管部门陆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有的要求调整聚餐时间,有的要求改变出行计划,还有的要求直接退订等。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为了尽量减少或避免因人员密集可能带来的病毒传播危害,广大餐饮、住宿、旅游等相关行业经营者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消费者退订春节聚餐、婚宴、住宿等费用时,应与消费者相互理解,积极协商给予退还定金或者延迟消费;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要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应理性维权,注意收集、保全证据材料,但也应与经营者相互理解,体谅经营者前期已经付出的合理成本,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