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3月12日消息(记者贺威通)为应对疫情影响,山西省人社厅联合山西省扶贫办出台多项措施,加强就业扶贫支持力度,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增收。
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山西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将贫困劳动力纳入首批对象范围,在现有数据信息资源的基础上,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地贫困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情况、培训就业意愿等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对劳动力信息分类汇总梳理,针对性做好培训和就业服务,以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企业开复工和岗位需求信息比对分析,为因人因户分类精准帮扶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支撑。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各级人社部门将持续加大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力度。对已有岗位准备外出的贫困劳动力,优先纳入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范围,协调专车、专列等接送至务工地点。对有组织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在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期,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2020年2到6月底之前推荐劳动者在县内、省内、省外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就业人数分别给予每人500元、800元、1000元职业介绍补贴。
各级人社部门将充分运用网络平台为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根据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就业技能,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应聘择岗。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要组织专人通过电话、视频提供“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
各市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生态扶贫、扶贫车间、光伏扶贫等财政投入项目,要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挖掘当地就业潜力。各市将结合春季农业生产部署,引导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在农产品采摘、分拣、装卸、运输等环节优先使用本地贫困劳动力,促进就业增收。
山西省人社厅鼓励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扶贫车间认定标准,对政府免费提供厂房车间的扶贫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人数在10人以上的,可认定为扶贫车间,享受相关补贴政策。2020年2—6月期间赴县以外务工或在当地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
各地要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人员力量,定期联络对口帮扶贫困劳动力,关心他们的健康、生活和务工情况。对贫困劳动力反映的卫生防疫、生活保障等方面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对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