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3月11日电 据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消息,石家庄市决定2019-2020年度法定供热期截止后,暂定再延长供热7至10天。
据了解,此次延长供热期是石家庄市根据供热气象会商结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居家防疫的需要。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外收取热费。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要求各区、各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善始善终,全力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绝不允许人为降低供热标准,出现供暖不达标,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
日前,河北保定、唐山、廊坊、衡水等地已发布通知,决定供暖时间延长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