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3月13日发布的《江西省消保委2019年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2019年,共受理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761件,占投诉总量的9%。其中,涉及到美容行业的投诉就有128件,占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的16.8%。
《报告》指出,美容美发行业之所以问题频发,投诉较多,主要是以下三个原因:一是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差,对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如有消费者在美容店做美容保养后,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使身体局部出现炎症;二是会员卡优惠虚假。一些美容美发店打着免费美容、充值、赠送礼品或者超低价格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办理“会员卡”“VIP卡”,但使用过程中却找出种种借口,要求消费者加价消费;三是部分美容美发店在收取消费者高额会员费后“消失”,致使消费者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如:2019年5月11日下午,熊某在永修县新城一美容院接受美容保健(拔火罐)服务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消费者腹部和背部不同程度烧伤。双方在医疗费用及赔偿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故消费者及其家属向永修县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于2019年8月28日达成一致,经营者除了支付全部医药费5200元外,另外一次性给予消费者经济补偿1万元。
又如:2019年4月23日,消费者丁某反映其在瑞昌市一美容店办卡做脸部护理后,脸上多次出现过敏情况,要求美容店退货退款。美容店则以“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正常反应,是消费者自身内分泌问题”为由,不予退款。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向瑞昌市消保委投诉。瑞昌市消保委城区分会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所购护肤品的说明书有使用提醒,“如果用后有过敏反应,立即停止使用”,但美容店规避了该问题,没有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只强调说进一步护理调理就会好的。而且,美容店在消费者没有就医就诊的情况下,就断然定性是排毒反应,为消费者自身内分泌原因,是不妥当的。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美容店退还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款1559元,赔偿消费者医疗费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