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3月18日消息(记者张孝成)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新疆出台24条措施。内容包括加大财政和经营扶持力度、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提升营商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
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新疆工信厅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上周出台了“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在推动复工复产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尽快组织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实体批发类、餐饮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保障用工及防疫物资需求,加强物流服务保障。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实行税收减免、用房租金减免、降低水电暖费用、减免社保费用、减免相关服务费,实实在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在金融扶持方面,加大贷款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加强保险服务。
此外,新疆还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资金支持、提高奖补水平,尤其支持自主创业,按照标准发放一定补贴。同时,新疆将通过包容审慎市场监管、强化登记许可支持、完善服务体系、发挥行业作用等提升营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