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北京法院宣判8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2020-03-23 23:29:03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23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继集中宣判两批涉疫情犯罪案件后,北京法院近日再次宣判8起妨碍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罚金。

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全寻衅滋事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26日10时许,被告人王某全在回平谷区平谷镇岳各庄村时,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并与防疫人员王某顺发生争执,后王某全为发泄情绪,回家准备水果刀装在衣服口袋,再次返回该卡点对王某顺无理纠缠,并持水果刀扎向王某顺,王某顺在躲闪时摔伤。平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全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并与防疫人员发生争执,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持凶器随意殴打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工作人员,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全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此次通报的8起案件包括抗拒疫情防控案、虚构销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案、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案等。截至3月19日,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33件49人,审结27件37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