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埔海关所属老港海关在对一批申报品名为“印度香盒”的货物实施查验时,查获濒危Ⅱ类木种印度黄檀,共2.5吨。
这批申报进口的“印度香盒”共8000个,申报时使用了非濒危物种的税号,老港海关在查验时对香盒使用的木种是否属于非濒危物种存疑,经分析研判后,现场关员立即联系专业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抽样检验。经鉴定,该批香盒木种属于濒危Ⅱ类木种印度黄檀,属于管制的濒危物种。由于进口收货人无法提供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出具的准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已对该批货物实施截留处理。
印度黄檀是世界公认的三种香枝木之一,具有浓烈的香气,主要分布于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不丹、马来西亚等地区,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保护。
海关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应及时了解国家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禁止和限制进出境货物目录,除持有相关允许证明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进出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非法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濮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