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防疫期间维护市场稳定的公告》,全面禁止农(集)贸市场、超市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下发《致全市市场主体一封信》,对全市市场主体提出“五严格一保障”要求。采取“五严六看一公开”举措严管超市等零售企业食品安全。聚焦复工复产积极推行严禁农贸市场(菜市场)聚集“11条”。号召全市128家企业向社会提出“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倡议。
一是突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认真落实清洁消毒要求,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
二是突出库存和采购食品查验。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纠,对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盘点清查,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严格执行采购食品进货查验要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商超散装食品管理。要求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加盖或密闭容器盛放销售,采取相关措施避免人员直接接触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佩戴手套和口罩;销售冷藏冷冻食品,要确保食品持续处于保障质量安全的温度环境。
四是突出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经营禽肉要索取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营生猪产品要索取留存“两证一报告”。
五是突出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水果蔬菜,不得在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
六是突出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要求落实情况,以及市场销售水果蔬菜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不合格生猪产品等行为。
七是突出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贮存业务及时备案,委托方履行监督义务,受托方负责贮存运输质量安全管理,发现委托方无合法资质、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其制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问题,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八是突出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是突出“三保”行动引导。鼓励食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保证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