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近期,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涉及使用单位十家,电梯数量113台,覆盖区域范围包括秣陵街道、禄口街道、东山街道、淳化街道,南京市特检院配合开展检查。
检查中,针对超期未检的电梯,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在30天内整改到位。在查看江宁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基础上,南京市特检院确认原登记事项有无异常或作出地址变更等是否经过合法程序,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管理要求,认真核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查看电梯的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针对企业安全技术档案不完善、台账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一一指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暂未复工的企业,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指导企业为电梯张贴“停止使用”的提示单,并现场提交承诺书,承诺复工前不使用电梯,复工时需在确保检验合格、操作人员证件齐全的前提下使用电梯。(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