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工作,蚌埠市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冠肺炎患者家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蚌埠市以村民小组和社区网格为单位,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冠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3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或个人,一律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区对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取消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推行审核审批权下放和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办理速度。
对于特困人员的照护,蚌埠市建立照护人、联系人和供养对象之间“1加1”和“1对1”工作责任制。按照要求,联系人每周上门走访要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特困人员生活状况,确保各项照护措施落到实处。对自愿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防护、防止传染的基础上,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确保其生活照料不出问题。
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冠肺炎患者家庭,该市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此外,蚌埠市积极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通过热线电话、微信等方式,为被隔离时间较长人员、病亡人员家属提供心理援助、情绪疏导等服务。(赵越 和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