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密切市级局际部门间协调配合,2020年3月30日,萍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同意建立萍乡市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萍府办〔2020〕18号文),建立萍乡市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萍乡市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落实国家和省级疫苗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等宏观政策和萍乡市疫苗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配合推进疫苗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组织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萍乡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萍乡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在全体会议之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成员单位的工作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来源:萍乡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