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0日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10日消息,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类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发现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类产品存在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过流保护功能、使用说明书项目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在公示的抽检结果中,标称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新日机电”)生产的一款电动自行车上不合格名单。不合格项目为电动机编码、脚踏骑行能力、鞍管安全线、反射器、阻燃性能和使用说明书。该款电动自行车标称款号为TDTZH-407,商标为新日,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
天眼查显示,天津新日机电由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日股份”证券代码:603787)全资控股 ,是其子公司。新日股份前身为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电动自行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7年4月于上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