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7日讯 孙先生3月份曾在三木家天下文澜府定购一套优惠售价825884元的房子,先后共交了10万元的定购金,然而在交纳尾款时,销售人员告知该房子的优惠价格恢复至原价847136元,并称之前交纳的10万元并非为定购金而是认筹金,几番沟通后,三木家天下文澜府的销售人员告诉孙先生,可以先交齐房屋全款847136元,而与之前签订的优惠后价格825884元之间的差价可用商场购物卡来抵扣。信网(0532-80889431)联系到了三木家天下文澜府的开发商青岛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从未并且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2020年3月份,家住胶州市的孙先生在三木家天下文澜府定购了一套房子,销售人员介绍,该房子优惠后总价为825884.49元人民币,孙先生于当月13号以及16号分两次将该房子的定金交齐,共计10万元人民币,并且签订了定购协议书,孙先生表示:“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诉我,3月底交清尾款,剩下的差不多有72万吧,但是在月底的时候,我接到了对方的通知,告诉我月底公司财务对账,让我再等消息。”
4月份,孙先生等来了交纳尾款的消息,但销售顾问却更换了一个,除此之外,变更的还有房屋全款的价格。孙先生称,与他对接的新的销售人员表示,之前的房子优惠价已恢复至原价,也就是847136.6元人民币,与3月份签订的定购协议书差了21252.11元人民币,因此孙先生拒绝交纳余尾款,并质疑为何协议当中签订的82万多变成了如今的84万多,而且定金已交,希望对方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而孙先生得到的回复却是:10万元并非是定金,而是认筹金。孙先生表示:“当时在交定金的时候,我跟销售人员要收据,但是对方并没有提供给我,现在我通过定购协议书以及我当时的收款凭证跟他们对峙,他们拿出一张认筹金收据,声称当时交纳的并非是定金而是认筹金,但是这张收据我从未见过。”
此后,孙先生与三木家天下文澜府的项目经理沟通后,对方承诺孙先生可将该房子全款847136元交纳齐全,后期可以提供一张商场购物卡来弥补定购协议书中签订的全款825884元之间的差价,孙先生对此表示拒绝。
信网联系了三木家天下文澜府的开发商青岛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也不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所有收款事项都会按照合同来收取。
目前,孙先生收到青岛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回复,对方称会在5月13日之前将孙先生的10万定购金返还。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