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份,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接收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2777件,同比增加792.62%。其中,咨询15609件,占接收总量的47.62%,同比增加711.28%;投诉15711件,占接收总量的47.93%,同比增加926.86%;举报1457件,占接收总量的4.45%,同比增加568.3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28万元。详见下图:
4月份咨询投诉举报日接收数量总体较平稳,详见下图:
相关疫情防控投诉情况分析
2020年4月份,山西省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案件15711件,其中相关疫情防控投诉5275件(占比33.58%),具体数据为:防疫用品类257件,日常食品类投诉632件,预订退费类投诉1155件,两品一械类投诉246件,违规交易类投诉29件,产品质量类投诉777件,其他类投诉2179件。详见下图:
相关疫情防控举报情况分析
2020年4月份, 山西省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案件1457件,其中相关疫情防控举报618件(占比42.42%),具体数据为:防疫用品类举报59件,日常食品类举报204件,两品一械类举报9件,违规交易类举报10件,产品质量类举报24件,无照经营类举报59件,其他类举报253件。详见下图:
消费提示:
自疫情发生到现在,很多旅行社、餐馆、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水果超市、线下教育培训机构都受到了很大冲击。而这些商家平时往往利用预付卡来吸引消费者,如今,有的商家因为疫情暂停营业或者关停了,导致在疫情期间预订退费的投诉呈上升趋势,问题主要集中在疫情期间暂停营业退费纠纷、服务方式变更、使用期限受限以及商家关停等方面。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选择低风险预付卡。在预付费消费前,消费者首先要考察经营者的商业信誉、经营规模、经营状况、产品的售后服务等,选择信用良好、经营状况好的商家,以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
2、消费者应尽量减少一次性预付消费资金的投入,建议阶段性、短期性消费。
3、根据自身消费需要理性充值款项,办卡消费要签订书面合同, 把经营者有关宣传及口头承诺写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索要票据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此,也建议消费者在特殊时期与商家相互理解,鼓励双方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更改相关协议保证合同继续履行;涉及退款的,经营者要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树立商家正面良好形象。
5、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6、如果发现存在非法转移或挪用预付款等行为,则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或诈骗,应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供稿: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