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优质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应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普通高中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省教育厅5月14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
在义务教育方面,通知明确各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县(市、区)要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按照男女生比例和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在普通高中方面,通知明确优质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应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国家、省、设区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比例;公办普通高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设区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招生须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办普通高中主要在审批地设区市范围内招生,跨设区市招生应由审批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下达后严格执行;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设区市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得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提前招收或承诺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
在特殊群体方面,通知明确各地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各地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各地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落实好外籍学生、华侨子女等群体入学政策。
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介绍,对违反规定进行招生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对责任人依法依纪问责,直至撤销或解聘相应职务;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还要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缩小招生范围、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记者 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