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绵阳高新区德麦盛超市永兴店涉嫌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川市监绵罚字[2020]200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6袋阿丹牛肉风味串。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 业名称 或违法 自然人 姓名 | 违法 企业 组织 机构 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 主要 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 备注 |
川市监绵罚字[2020]2001号 | 绵阳高新区德麦盛超市永兴店涉嫌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绵阳高新区德麦盛超市永兴店 | 徐利豹 |
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3.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6袋阿丹牛肉风味串。 | 主动履行 2020.5.15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