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21日,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市监罚〔2020〕10号,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没收扣押物品并罚款。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 处罚级别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1 | 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 自然人 | 91511500782281504Y | 吴兴华 | 宜市监罚〔2020〕10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没收扣押物品、罚款 | 没收扣押物品、罚款 | 90000 | 840 | 2020-4-20 | 2020-5-5 | 2021-4-20 |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511200MB1666138E |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511200MB1666138E | 否 | 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