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原福建省质监局网站获悉,日前,福州冠洲电子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2月18日制造的FG-18002 9.5W(42*0.5W/LED)型号可移式通用台灯,涉及数量为500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可移式通用台灯,说明书未包含有平稳度方面灯具不应倾倒的说明,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灯具倾倒,极端情况下会引发火灾的危险。对于召回范围内的可移式通用台灯,福州冠洲电子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符合要求的说明书,以消除安全隐患。
福州冠洲电子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官方网站(www.fg-electronic.com)上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福州冠洲电子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说明书。用户可登录福州冠洲电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为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591-8370936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用户也可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zjj.fujian.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dpac.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用户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