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 )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2019年上海市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本次抽查了3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1批次。
外观和标识不合格问题突出
本次抽检发现的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9批次被检出“外观和标识”项目不合格,涉及京东京造、LANTU 蓝途、MOMAX摩米士等品牌。
标称深圳市蓝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LANTU 蓝途迷你安全移动电源(规格型号:T3)被检出外观和标识、有效输出容量项目不合格。
标称深圳市蓝橙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PUZOO自带线移动电源(规格型号:P003)被检出外观和标识项目不合格。
标称东莞市琰赞皮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SKINARMA移动电源(规格型号:IKIMONO 10000)被检出外观和标识项目不合格。
标称深圳卓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移动电源(规格型号:JS-Y10+)被检出外观和标识项目不合格。
标称上海木木生活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MUMUSO 2.1A快充移动电源(规格型号:Y1)被检出外观和标识、有效输出容量项目不合格。
标称深圳市延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慧多多 HVDODO移动电源(规格型号:HDD09A)被检出外观和标识、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项目不合格。
标称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壹号公路镜面移动电源(规格型号:DQ-CDB1005)被检出外观和标识、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输出电压、材料阻燃(外壳)项目不合格。
标称爱米士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MOMAX摩米士iPower ART 流动电源(生肖狗)(规格型号:IP61)被检出外观和标识项目不合格。
标称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京东京造10000mAh 移动电源(规格型号:J12P)被检出外观和标识项目不合格。
据悉,消费者在使用材料阻燃(外壳)不合格的产品时,产品过热后极易引发外部起火等问题;外观和标识、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是消费者选购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该项目不合格会误导消费者选购,还影响消费者正确使用该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输出电压会导致消费者使用过程中产品无法正常进行供电输出,严重时会损坏电子产品主板及内部电池。
3家遭通报企业早有“前科”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上述被通报的标称生产企业有3家企业并非首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天眼查数据显示,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于2020年1月2日被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1856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上海木木生活贸易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于2020年3月20日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0208万元,罚款1.98万元,责令改正;该公司因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于2020年1月6日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该公司因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于2019年11月11日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408万元,罚款2.448万元,责令改正。
此外,天眼查数据显示,2018年10月8日,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广灵二路255号临个体工商户曹维娜经营的店招为MUMUSO木槿生活的店铺进行化妆品抽样,样品是滋养柔顺护发素睡莲(批号KRD165,有效期至20210614,抽样编号K51810066)。经检验,上述样品甲醇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检验结果:3987.926mg/kg,技术要求:≤2000mg/kg)。经调查,上述经检验不合格的化妆品为曹维娜从上海木木生活贸易有限公司进货,系该公司委托广州科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对此,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28日对该公司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天眼查数据显示,爱米士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因认证认可违法行为,于2017年8月24日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局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经查明,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25日,爱米士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在摩米士旗舰店销售的“摩米士Type-C数据线”网页上标注有“价格:¥165,促销价¥55”内容。划线被比较价格165为该产品的建议零售价,该公司未对划线被比较价格的含义进行说明,存在欺骗和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的主观故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30日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