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舆情>>

创尔特开水器上海抽查登榜不合格 为长青集团子公司

2020-07-02 18:14:23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于6月28日公示的《2019年上海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本次抽查共3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4批次,发现涉及安全性能指标的项目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另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使用性能指标。其中,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开水器抽查不合格,该公司大股东为上市企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青集团”,002616.SZ)。

上述抽查结果显示,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市生产、销售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5批次产品,合格21批次,不合格14批次,发现涉及安全性能指标的项目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接地措施;另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使用性能指标,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分类、标志和说明、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深油炸锅的特殊要求》、GB 4706.3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GB 4706.36-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5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等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

本次抽查发现,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开水器抽查不合格。该开水器商标(标称)为Chant,规格型号为SRZ-60A-2,生产日期/批号(标称)为2019年8月3日,购买地点或渠道为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号店),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经查,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无额外保护措施,易触电;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的产品使用效果差;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时容易出现器具翻倒事故;产品缺少断电保护措施,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烫伤等安全隐患;产品接地未可靠连接、产品缺少等电位端子,容易发生触电事故;部分产品没有标注防水等级或者标注的防水等级低于标准要求、未标注接地符号、说明书缺少警告用语,用户无法正确的使用该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导致电源、器具损坏;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不合格时,维护保养或更换电源线的操作人员会直接触及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是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生物质发电业务,是“中国轻工业五金行业十强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广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至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100多项;是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旋塞阀、调压器等四种产品的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6920万人民币,麦正辉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大股东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6日,注册资本7.42亿元,于2011年9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何启强为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实控人、董事长,截至2020年3月31日,何启强持股1.91亿股,持股比例25.77%,麦正辉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71亿股,持股比例23.06%。

据长青集团2019年报显示,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45亿元,净利润3566.96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游客在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选购免税商 ...

  • 生鲜电商“保鲜期”有多长?

  • 宝骏510逆风飞扬

  • 河北省香河县:北方重要的家具产品集 ...

  • 福建省政和县某竹制品生产企业工人利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