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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煦烽(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土豆粉)

2020-07-07 23:29: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7月6日消息,东煦烽(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永旺”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19年10月24日、标称生产者:昌黎县永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东煦烽(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土豆粉)案

东煦烽(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05MA06CKDR6Y


李雅君

津市监北稽罚〔2020〕3-10号

 

当事人采购的“永旺”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19年10月24日、标称生产者:昌黎县永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608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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