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6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汕头市利汕印刷有限公司)》。信息显示,该公司生产的“聚酯/低密度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0.2克食母生片复合膜、袋)”药包材经检验,阻隔性能(水蒸气透过量)不合格,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5年版)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利汕印刷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01927362306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梅婵贞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药罚〔2020〕40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合格药包材 |
违法事实 | 该公司生产的“聚酯/低密度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0.2克食母生片复合膜、袋)”药包材经检验,阻隔性能(水蒸气透过量)不合格,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5年版)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 |
罚款金额(元) | 2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6/28 |
处罚有效期 | |
公示截止期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