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9期)。据通告,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大类食品共1198批次样品,发现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共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
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7大类食品共1198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562批次,合格56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77批次,合格27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9批次,合格108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87批次,合格87批次;酒类78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75批次,合格68批次,不合格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易堂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易堂源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弋阳县彩虹超市销售的,标称横峰县金凤山泉饮料厂生产的山外人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永新县东源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山角崖优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分宜县双林龙泉水站销售的,标称分宜县双林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双林龙泉天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5、由泰和县罗霄山泉天然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罗霄霖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由鹰潭市信江新区慢生活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岱宝山汪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泊尔润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7、由新余市帕克兰纯净水有限公司直销点销售的,标称新余市帕克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1、由崇义县合佳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西五壶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特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寻乌县长丰酒厂生产销售的娘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寻乌县长丰酒厂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由信丰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由樟树市悦彩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酒,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