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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旭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案

2020-07-14 22:47: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奉处〔2020〕26201901739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旭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22600035093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孙敏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3.1000万元,责令停止使用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06-09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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