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27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0年第42期)。据通报,广州洁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企业名称 | 广州洁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曹春英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272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55839618X7 |
企业负责人 | 谢青巧 | 质量负责人 | 蔡文娟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唐阁一社工业园一幢第三、五层 | ||
检查日期 | 2020年7月23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结果 | |||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机构和人员方面存在质量负责人未能正常履行职责的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制度制定后执行不一致的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场地设置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的问题,在物料管理方面存在原料未与包材分区存放的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 |||
处理措施 | |||
广州洁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