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3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0期)》。
通告称,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19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罐头、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和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如下:
一、淮安市洪泽县东双沟镇家特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丹阳市阳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咔蛋糕(烘烤类糕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南京金都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清真绿柳居菜馆销售的标称南京清真桃源村食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京果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南京市秦淮区范超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通酥香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港闸区森果王果仁食品厂生产的本味瓜子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江苏欢乐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店销售的标称徐州华洋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糖姜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销售鳊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盐城市建湖县钟庄街道伟俊超市销售原味瓜子(熟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八、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玉兰路分公司销售的猪肝,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九、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好又好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如东县香思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丁香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