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4日,陕西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3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禽畜肉及其产品5批次、水果4批次、鲜蛋3批次,全部合格;蔬菜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华家超市购进的豆芽(购进日期:2020-06-18),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88.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购进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06-19),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7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韩城市金城区东东蔬菜部购进的豆芽(购进日期:2020-06-19),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46.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 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华家超市 | 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乔南路 | 豆芽 | 无包装 | / | 2020-06-18 | 6-苄基腺嘌呤(6-BA)‖88.5μg/kg‖ 不得使用 | 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2 | / | / | 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新城区黄河大街与乔南路十字 | 黄豆芽 | 无包装 | / | 2020-06-19 | 6-苄基腺嘌呤(6-BA)‖73.8μg/kg‖ 不得使用 | 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3 | / | / | 韩城市金城区东东蔬菜部 | 陕西省韩城市金城区象山市场 | 豆芽 | 无包装 | / | 2020-06-19 | 6-苄基腺嘌呤(6-BA)‖46.2μg/kg‖ 不得使用 | 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