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8月7日消息,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20年全区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安排,结合疫情防控、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等工作,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93家次,其中许可检查5家次,飞行检查3家次,联合检查16家次,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69家次。检查制剂生产企业40家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33家次,原料药生产企业16家次,医用氧生产企业4家次。
检查发现药品GMP缺陷共302项,其中主要缺陷28项,一般缺陷274项。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涉嫌违法的4家生产企业移交稽查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3家药品生产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给予警示告诫;对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品种,发出风险提示函5份;对存在其他缺陷项目的药品生产企业,责令进行全面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同时,各检查分局监督本区域企业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严格督促落实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将紧盯生产环节易出现的问题,结合抽检、舆情、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有效督促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