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环宇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整改的通告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天津市环宇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
从即日起,被责令整改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整改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责令整改机构信息
2020年8月6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责令整改机构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项目 | 地址 |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天津市环宇工程技术检测 有限公司 | 无损检测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建安里西 | 160221340137 | 存在违法 违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