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玉玛车业经营部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被罚

2020-08-21 00:05: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陈娟女)从信用中国(安徽・马鞍山)网站获悉,马鞍山市雨山区玉玛车业经营部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马市监稽罚字〔2020〕119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马市监稽罚字〔2020119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鞍山市雨山区玉玛车业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0504MA2TK4WB0M

处罚名称

马鞍山市雨山区玉玛车业经营部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法定代表人姓名

潘玉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2000

处罚事由

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机关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2

处罚期限

2020-08-12

数据更新日期

2020-08-12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天津宝月母婴健康生活中心:五星级母 ...

  • 2020第十八届华中国际汽车展览会 ...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管部门举办 ...

  • 第五届贵州遵义国际辣椒博览会开幕

  • 宁夏餐饮饭店协会发出“厉行节约、杜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