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规定,2020年7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32300482)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问题通告如下: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等情况
1、固体饮料车间成型间内颗粒成型机投料口和粉碎机出料口未保持清洁;2、固体饮料车间内包材消毒间使用的木质垫板已发霉;3、固体饮料车间更衣室内紫外消毒灯灯管表面未保持清洁,影响消毒效果;4、固体饮料车间冷却间设在准清洁作业区,半成品存在被污染风险;5、未能提供红枣老姜茶、黑糖母姜茶、红枣姜茶关键控制点(干燥工序)生产记录;6、红枣老姜茶、黑糖母姜茶、红枣姜茶生产过程干燥工序实际烘烤时间为2个半小时,与《固体饮料工艺流程》规定的“烘烤时间18-26分钟”不一致。
二、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2020年1月3日生产的红枣老姜茶和2020年3月27日生产的黑糖母姜茶、红枣姜茶出厂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大肠菌群”检验方法错误,限量值与GB7101-2015规定的要求不符。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我局、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2020年8月1日企业提交整改报告,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1日进行复查,该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