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庞鹤)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书(京房市监工罚(2020)458号)显示,北京金良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良兴业地产”)因违反广告法被罚10万元。
该处罚书显示,执法人员于2020年6月1日,通过下载房天下app,在直播看房栏目录屏了金樾和著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邢家坞村委会东230米,由金良兴业地产开发,2018年6月10日开始对外销售)的直播视频,题为:“中海地产美好生活季 金樾和著特惠活动”,置业顾问在推介金樾和著项目过程中,宣传配套建成的幼儿园为中海与人大联合做的可砾幼儿园。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幼儿园基础建设已完工,但举办者类型、办园主体和幼儿园名称均未确定。该公司在售楼过程中涉嫌发布对规划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违法广告。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金良兴业地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处罚如下:停止发布广告;罚款10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金良兴业地产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等。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早在2018年,该公司就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监管部门处罚过。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书显示,金良兴业地产于2017年10月初开始对自身房地产项目“金樾和著”进行宣传推广。推广形式为发放项目宣传页、宣传册、北京地铁九号线车厢内广告、北京公交车390、631、310、452、459、507、835、951、839号线路车身广告。该公司发放的宣传页中印有“地处京城龙脉之上,金樾和著继承传统精神”等内容;发放的宣传册中印有“地处京城龙脉之上,金樾和著继承传统精神”“风水成局,景观入怀,万里江山入园”“风水旺人养人” 等内容。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上述宣传页及宣传册中的内容属于迷信内容。
另外,金良兴业地产作为广告主通过上述地铁及公交线路车厢车身广告对外宣传其“金樾和著”项目。上述广告分为主画面印有“百万首付 入住房山新城核心”、“抢限价之机 享知贵精筑”、“京西南 京式府邸 至美绽放” 、“京西南 京式府邸 至美绽放”、“承繁盛京西 传京派新筑 金樾和著” 等几个不同的版式,每种版式上都印有“京房售证字(2017)109号”字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中发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京房售证字(2017)109号”为北京中信新城逸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名称为“中信逸海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金樾和著”项目无关联。经调查核实,金良兴业地产“金樾和著”项目在本案调查期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该公司作为广告主在上述地铁及公交线路车厢车身发布的广告为虚假广告。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于2018年5月21日对其罚款5688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