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近日,山东省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5类食品2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率99.5%。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7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他种类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齐河县胡官屯镇传彬肉食店抽检的卤猪耳朵食品: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测值为155mg/kg,其标准值为≤30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1 | 齐河县胡官屯镇传彬肉食店 | 齐河县胡官镇胡官村 | 齐河县胡官屯镇传彬肉食店 | 齐河县胡官镇胡官村 | 卤猪耳朵 | 散称 | / | 2020-06-18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155mg/kg║≤30mg/kg | 肉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