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行政裁定书显示,湖南省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猫科技”)涉嫌传销案中,为防止该公司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向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申请冻结该公司在多家银行的共计6000万元的存款及理财产品。本次申请得到该院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翼猫科技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421.8708万人民币,该公司定位“互联网+大健康”产业,着力打造智能健康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有“翼猫APP”、 “翼猫健康e家”;线下布局全国的翼猫体验服务中心。该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包括上海养未来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上海翼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早在2018年,翼猫科技还曾因违反《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沪监管嘉处字(2018)第142018000320号】显示,2016年9月翼猫科技委托上海鸿祺纸制品有限公司按照其美工设计排版的样本印制翼猫招商手册,该招商手册第25页内有“经销商特惠方案,仅需一次性投资3.98万元(招商期间2.98万元)就可完成投资创业,即拥有提供300台净水设备的权限……每台提供的设备每年享有40%的净水服务费收益,年限十年……收益:300*1000*40%=12万……十年累计收益:12万*10=120万”等内容的明示或暗示保本、保收益的宣传用语,且无风险提示。
该招商手册印制好后由翼猫科技发放给9个代理经销商,经销商将该招商手册放在当地经销点对外宣传,以拓展公司业务,提高产品销量。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鉴于此,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20日对翼猫科技罚款1.28万元。
此外,天眼查数据显示,翼猫科技2017年至2020年间卷入的法律纠纷近30项,包括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