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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注销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2020-09-10 15:21: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9月7日消息,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截至2020年8月31日,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培英店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CB7631878

2022年3月26日

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培英店

企业申请

2020年8月18日

2

粤DB7631735

2020年8月16日

清远市百草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号店

过期失效

2020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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