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9月30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蔬菜制品17大类食品12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13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灭蝇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玉米赤霉烯酮、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贵阳云岩林勇平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天地之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湿粉条),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天地之源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贵阳市经济开发区欣宝盛生鲜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天地之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湿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贵阳杜和进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贵阳市花溪永盛食品厂生产的小琵琶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第四分公司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经开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开阳淘黔爽辣椒制品厂生产的姜蒜糟辣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贵阳云岩李忠福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贵阳市金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氏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清镇市福乐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阳秀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播州区鸭溪镇黄家牛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黄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汁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播州区鸭溪镇黄家牛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黄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播州区鸭溪镇黄家牛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黄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家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一、六枝特区来来来食品超市一分店销售的熟玉米粉,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二、贵州盛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亿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味面包,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三、六枝特区汇兴果蔬超市销售的、标称安顺市八方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粑,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四、织金县福乐多购物广场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五、织金县福乐多购物广场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六、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市分公司销售的猪肝,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七、贵州省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沿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夹石镇晓李牛肉干包装厂生产的晓李牛肉干(油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八、镇远县鑫鑫海鲜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九、镇远县鑫鑫海鲜店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丹寨县俊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万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丹寨县金海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回春•韭菜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一、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平塘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神康原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蕨根粉丝,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神康原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市北农贸综合市场鸡、鱼摊(D-4)号(经营者:孙锡奎)销售的乌江鱼,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孙锡奎(个体工商户)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三、普安县舒鑫食品糕点店销售的、标称普安县舒鑫食品厂生产的蜂蜜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四、贞丰县家多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兴义市叁只猴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熟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五、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分公司销售的鲤鱼(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