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8月17日接收平台编号为SC20420000003333042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13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武汉市永嘉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光谷青年城分公司,对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生产的 “悠萌山楂片”(规格208克/盒)产品抽样检验,2020年8月12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悠萌山楂片”(规格208克/盒),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的“悠萌山楂片”共生产4件(规格12盒/件),已全部销售完毕。售价每件51.24元,货值金额204.96元。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56元;2、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悠萌山楂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购进原料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组织员工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教育及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停止该批次原料产品生产,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销毁。3、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原料采购和入库验收管理。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