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杨处〔2020〕102020000220号)显示,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培贸易公司”)因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罚款194.807151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为借助电影《某妈》准备上档的热点以及该片主演徐某的个人影响力来提升小安素产品在社会和公众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雅培贸易公司委托盛世长城广告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邀请徐某录制一段口播视频,于2020年1月22日至5月13日期间发布在雅培贸易公司运营的“雅培小安素”(抖音号Abbott_Pediasure)抖音帐号上,并在抖音平台于1月26日至30日期间针对18-40岁妈妈人群进行定向推广。该广告需经审查方可发布,而雅培贸易公司并未对上述广告制作广审材料,也未向广告审查机关申报审查,属于未经审查发布广告。
此外,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该广告利用徐某代言产品雅培小安素,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属于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该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这是雅培贸易公司第五次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2016年至2019年间该公司还有4次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的记录,主要问题是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等。
比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监管自贸处字〔2019〕第152018016500 号)显示,雅培贸易公司作为经营者在销售雅培菁挚纯净幼儿配方奶粉(型号:12-36 月龄3 段,净含量:900 克)过程中,为了增加宣传效果,扩大商品的销量,采取在官网上发布“2 大核心营养成分,RRR 增强大脑神经连接高达81%,OPO 促进关键营养素吸收高达97%”等宣传用语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的规定。
另外,雅培贸易公司作为经营者在销售雅培菁挚纯净幼儿配方奶粉(型号:12-36 月龄3 段,净含量:900 克)过程中,为了增加宣传效果,扩大商品的销量,采取在官网上发布了“核苷酸能增强宝宝免疫力”等宣传用语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3月19日对雅培贸易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罚款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