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龙盛堂药业有限公司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函
陕药监函〔2020〕425号
陕西龙盛堂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至9月25日,我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创业大道的中药饮片生产范围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你公司上述生产地址的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蜜炙、盐炙、酒炙、醋炙、油炙、姜汁炙)、蒸制、煮制、燀制、水飞、发芽、发酵、煅制、烫制、煨制、制炭、粉碎(含直接口服饮片)】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特此通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