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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庆伟世嘉合进出口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

2020-11-11 22:46: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港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重庆伟世嘉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span class="illegalWord"><span class="illegalWord"><span class="illegalWord"><span class="illegalWord"><span class="illegalWord"><span class="illegalWord">中华</span></span></span></span></span></span>人民<span class="sensitiveWord"><span class="sensitiveWord"><span class="sensitiveWord"><span class="sensitiveWord"><span class="sensitiveWord"><span class="sensitiveWord">共和国</span></span></span></span></span></span>重庆港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港关当罚字[2020]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港海关

  当场处罚决定书

  渝港关当罚字[2020]001号

当事人

自然人


性别


年龄


国籍


籍贯


证件名称及号码


单位

重庆伟世嘉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盛海

企业代码

9150000057483037X3

地址

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大楼七楼7-1-35号

  重庆伟世嘉合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渝泰报关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向我关申报1票进口货物,报关单号为801020201100000602,因该企业工作人员操作疏忽,将人民币申报为美元,该情事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处以罚款壹仟圆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港海关

  二O二0年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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