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港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重庆伟世嘉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港海关
当场处罚决定书
渝港关当罚字[2020]001号
当事人 | 自然人 | 性别 | 年龄 | 国籍 | 籍贯 | |||||||
证件名称及号码 | ||||||||||||
单位 | 重庆伟世嘉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钟盛海 | 企业代码 | 9150000057483037X3 | |||||||||
地址 | 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大楼七楼7-1-35号 | |||||||||||
重庆伟世嘉合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渝泰报关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向我关申报1票进口货物,报关单号为801020201100000602,因该企业工作人员操作疏忽,将人民币申报为美元,该情事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处以罚款壹仟圆。 |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港海关
二O二0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