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九号)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餐饮具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浙江公正检验中心:NO:202028424;食品名称:自消毒餐具(花边碟)(已消毒);检疫日期:2020-08-15;被抽样单位名称:玉环云湖清鱼餐饮店;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9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
2.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向顾客提供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
3.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当事人对餐饮具消毒后存放把控不严格,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情况。目前当事人已按照我局要求,严格抓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事中事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