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寿南山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那大来生堂分店、儋州振德堂康民大药房农垦南路分店、儋州白马井春泉诊所、陈道儒(儋州陈道儒中医诊所)、儋州静医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共5家药品经营单位因销售劣药法半夏,被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11月12日至13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5家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劣药法半夏的行为分别作出相应处罚:
海南寿南山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那大来生堂分店销售劣药法半夏,涉案货值金额690元,违法所得690元。没收违法所得690元,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070元,罚没共计2760元。
儋州振德堂康民大药房农垦南路分店销售劣药法半夏,涉案货值金额125元,违法所得125元。没收违法所得125元,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三倍罚款375元,罚没共计500元。
儋州白马井春泉诊所销售劣药法半夏,涉案货值金额500元,违法所得5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500元,罚没共计2000元。
陈道儒(儋州陈道儒中医诊所)销售劣药法半夏,涉案货值金额520元,违法所得520元。没收违法所得520元,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560元,罚没共计2080元。
儋州静医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法半夏,涉案货值金额525元,违法所得525元。没收违法所得525元,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575元,罚没共计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