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通告(2020年第9期)显示,本次抽检332批次化妆品,13批次不合格。其中,标称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洁公司”)生产的2批次采洁防晒霜(规格:30g/50g)(批号:CJ2020071301/CJ2020070801)均被检出如下问题: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奥克立林(以酸计)、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连续3年上抽检“黑榜”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采洁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已连续3年出现在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黑榜”上。
2020年3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1期)显示,标示采洁公司生产的“汉丰一支黑润黑露”(生产日期:2019/05/03)、“一支黑冬虫夏草润黑露”(生产日期:2019/04/30)均被检出产品标签未标识批件中染发剂:对苯二胺。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对苯二胺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2019年3月8日,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1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通告显示,标称采洁公司生产的采洁染发膏(栗棕色)(包装规格:100ml/盒)(限期使用日期:2020/05/25)存在以下问题:该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间苯二酚。检出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
2018年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通告的5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情况显示,标示采洁公司生产的采洁染发膏(生产日期:2017/09/28)检出标签及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未检出标签及批件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
经常出现假冒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上经常有标示采洁公司生产的假冒化妆品出现。
2020年11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假冒化妆品通告(2020年第72号)称,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省药监局对标识名称为“植然魅采洁染发膏(自然黑)”和“汉丰采洁染发膏(自然黑)”的产品进行了调查。经查,产品标识的生产企业(采洁公司)声称从未生产销售过上述产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识生产企业为采洁公司的上述产品为假冒化妆品。
2019年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4批次假冒化妆品名单中,标示采洁公司生产、广州卡诗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销的1批次采洁染发膏(自然黑)(包装规格:100ml×2)在列。
2019年10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2批次假冒化妆品名单中,标示采洁公司生产的1批次采洁染发膏(包装规格:100ml)(标示批号:CJ2019021601)在列。
1年被停产整改3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采洁公司因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有关规定,2019年被停产整改3次。
2019年10月1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19年第106期)》显示,采洁公司在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缺陷和问题。例如,物料与产品方面:未按《物料供应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水杨酸供应商进行评估、检查;半成品存储罐标识信息不全,如品名为“采洁染发膏B”的半成品存储罐仅标识了2019,无具体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未按规定留样,如韩秀精油蜡染(批号:CJ2019061001)和采洁型色茶香染(批号:CJ2019061001)未留样。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规范》有关规定,彼时,广东省药监局责令采洁公司暂停所有化妆品的生产销售。
2019年8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对采洁公司飞行检查通报显示,其存在六项缺陷和问题,严重违反《规范》中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被责令暂停所有化妆品的生产销售。
2019年8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采洁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显示,该公司严重违反《规范》有关规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五方面缺陷,涉及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