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5期)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营口伟纪百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生产的花生米(炒货类、油炸类)规格为220g/盒。经朝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检验(检验报告编号:0421SC2020111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0.84g/100g,其标准指标为≤0.50g/100g。故该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营口伟纪百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帮助企业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并积极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同时加强落实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加强原材料索证索票工作,确保今后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