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松处〔2020〕272020001803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茸梅路店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按规定备案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茸梅路店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MA1FL2HX0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凌孝平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17年起在“饿了么”平台上的认证店铺(名为全家便利店(茸梅路店))销售避孕套。当事人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号:沪松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7035号)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仅限原不需许可的两批19个品种),当事人销售的避孕套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且在当事人备案的经营范围内。当事人于案发前未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在“饿了么”平台上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作过备案。 2020年10月27日,当事人已改正了违法行为,通过上海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系统按规定进行了备案。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警告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立即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