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广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第3期)(以下简称“通报”)显示,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知丽化妆品公司”)因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被限期整改。
通报显示,2020年9月2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真知丽化妆品公司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员工无健康证的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全,不合格原料未专区存放,标准溶液无配制记录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原料标识内容不全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真知丽化妆品公司限期整改。
屡曝产品质量问题
事实上,上述问题对于真知丽化妆品公司来说只是“冰山一角”。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仅今年该公司就至少被市场监管部门“点名”3次。
2020年11月9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停止销售浩鑫染发霜等16批次产品的通告显示,标示真知丽化妆品公司生产的真知丽染发膏(紫红色)(净含量:100ml)(批号:15181126-1)抽检不合格。
2020年3月1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2期)显示,标示真知丽化妆品公司生产的3批次真知丽染发膏(橙红金色)(浅青灰色)(金黄色)(包装规格:均为100ml)(批号:1KOJ0601/1KOJ2904/53181128-23)抽检不合格,其中2批次检出氢醌,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020年2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浩鑫染发膏(霜)等76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12号)显示,标示真知丽化妆品公司生产的1批次真知丽染发膏(标示批号:44181122-1)在假冒名单之列。
近几年频繁违法违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间,真知丽化妆品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过5次,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例如,该系统公布的原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工商处字[2017]538号)显示,真知丽化妆品公司自2017年1月10日起,在没有任何证据材料证明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在包装纸盒中标注有“中国无氨留香蜡染第一品质”字样的“美兰迪无氨留香蜡染膏”和在包装纸盒上标注有“行业首创染发科技”、“中国第一支走入欧美市场的无氨染膏”、“最新一代无氨品质”字样的“植物无氨亮彩蜡染霜”。同时使用标注了“中国无氨蜡染第一品质 真知丽公司制造”字样的产品外包装纸箱和标注了“中国无氨蜡染第一品质 真知丽公司制造”字样经营单据。其行为与事实不符,造成消费者误认,从而对其生产产品的质量、性能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至2017年2月28日被该局查获时止,真知丽化妆品公司一共生产“美兰迪无氨留香蜡染膏” 4800支、销售1800支、销售价为1.5元/支、库存3000支,一共生产“植物无氨亮彩蜡染霜” 3600支、销售3460支,销售价为1.5元/支,库存140支。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2017年5月5日,原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真知丽化妆品公司处罚如下:责令停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00元。